公告修正本校「職務宿舍管理要點」第5點自即日起實施,請 查照。
一、本修正案業於本(99)年5月21日本校第107次行政會議審議修正通過,同年6月9日經教育部以台總一第0990096940號函同意核定。
二、本次修正第5點係將職務宿舍水費明定內含於管理費。
總務處 保管組 敬啟
聯絡方式: 保管組
公告便函.doc
修正後之職務宿舍管理要點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