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十九年度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對象家庭收入標準

「九十九年度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對象家庭收入標準」,施行期間已於99年12月31日屆滿,並業經行政院100年2月18日院臺建字第1000004983號公告廢止(如附件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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