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修正本校財物管理作業規範部分條文(代管資產部分)
一、修正條文為本校財產物品管理作業規範手冊五、作業程序說明
(二)財物移轉第2點,代管資產部分。
二、本修正案以總務處文稿編號0992100250簽陳核定在案。
聯絡方式: 保管組
總務處文稿編號0992100250簽陳.pdf
本校財產物品管理作業規範手冊部分條文修正公告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