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公告--重申本校各單位自行購置或接受外界捐贈之圖書財產帳處理原則
一、本原則業於99年1月22日第104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。
二、為增進單位管理之便及充實本校館藏,自本(99)年3月15日起,本校各單位自行購置之專業
圖書,應於核銷時送圖資館編目,相關細節及流程,請詳閱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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