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產管理宣導事項

一、申請計畫財物分類服務
  為令各位師長、同仁申請不易的計畫,免因申請階段財物分類誤判
  ,造成計畫經費執行困難,各單位如有申請校內外經費補助計畫,
  均誠摯歡迎於計畫申請階段,先行將計畫書送保管組,提供財物分
  類服務。
二、國科會計畫設備費購置圖書注意事項
  依行政院主計處函釋及本校財產物品管理作業規範手冊規定,本校
  除圖資館請購之各項圖書皆列為設備外,其他單位則依該次採購總
  金額分列設備(一萬元以上)或非消耗品(未達一萬元)。各位師長如
  有申請國科會計畫,倘有設備費預算購置圖書,爰請依前開規定辦
  理,並注意每次核銷總金額應為一萬元以上(含一萬元),方可列為
  設備。



聯絡方式: 保管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