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109年5月21日高營字第1091800928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述活動相關優惠及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寄達地區及收件人之限制:限寄金門、馬祖、東引、烏坵、南沙群島、東沙群島等地區服務之國軍將士。
(二)優惠範圍:除報值費等特種資費外,其餘郵資按8折優待(惟便利箱/袋不得再享本優惠折扣)。
(三)可寄物品:凡可作包裹交寄者均適用。
(四)交寄重量、尺寸限制:同現行國內包裹重量及尺寸限制。
(五)收寄及封運事項:
1、收寄時應勸請寄件人利用郵政紙箱或自備紙箱交寄,並以不褪色簽字筆寫明收件人服務地區之特種信箱號碼(勿寫部隊名稱或番號)、郵遞區號及收件人姓名。
2、相關收執據及郵袋吊牌上分別加蓋紅色「勞軍包裹」戳記以資識別。
3、勞軍包裹均應專袋封發並注意防潮,如係食品包裹,應於吊牌上加註「食品」字樣,俾利優先裝運。
三、為配合船班載運,以利郵件儘速於節前送達,爰將優待郵資期間提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