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年度全校財產及非消耗品盤點作業相關資料(如說明),敬請各單位配合辦理
主旨:為落實本校之財物管理制度,俾達帳物相符之規定,請各單位依規辦理
本(100)年度之財物盤點,請 查照惠辦。
說明:
一、依據「本校財產及物品管理要點」暨「本校財產物品作業規範手冊」-盤
點作業規範(如附件1)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(100)年度盤點實施時程(詳附件2),敬請配合辦理。
(一)第一階段盤點(使用單位自行盤點):
1.自即日起至10月14日止【財物盤點標的:100年8月31日止已過帳之
財物】,並將盤點結果之「單位財物自行盤點紀錄表」(附件3)逕
送總務處保管組彙辦。
2.盤點時如發現標籤脫落、不明者,請速申請補印黏貼。
3.財物存放地點異動時,請即時於「校務行政系統-財產管理系統」逕
自辦理異動更正。
4.如有無需續用之閒置財物,請逕自「總務處-二手財物交流」網頁登
錄,以利其他單位需用者,移轉使用。
(二)第二階段盤點(保管組會同相關單位):10月17日至11月11日
1.本階段將暫停受理所有財物異動(保管人、存置地點等),財管系統
將鎖住異動功能。
2.敬請指派專人(熟悉財產擺放位置)協同辦理盤點工作。
三、倘有任何問題,請洽詢總務處保管組金慧珠(分機:8671)。
聯絡方式: 保管組金小姐 07-5919071
本(100)年度之財物盤點,請 查照惠辦。
說明:
一、依據「本校財產及物品管理要點」暨「本校財產物品作業規範手冊」-盤
點作業規範(如附件1)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(100)年度盤點實施時程(詳附件2),敬請配合辦理。
(一)第一階段盤點(使用單位自行盤點):
1.自即日起至10月14日止【財物盤點標的:100年8月31日止已過帳之
財物】,並將盤點結果之「單位財物自行盤點紀錄表」(附件3)逕
送總務處保管組彙辦。
2.盤點時如發現標籤脫落、不明者,請速申請補印黏貼。
3.財物存放地點異動時,請即時於「校務行政系統-財產管理系統」逕
自辦理異動更正。
4.如有無需續用之閒置財物,請逕自「總務處-二手財物交流」網頁登
錄,以利其他單位需用者,移轉使用。
(二)第二階段盤點(保管組會同相關單位):10月17日至11月11日
1.本階段將暫停受理所有財物異動(保管人、存置地點等),財管系統
將鎖住異動功能。
2.敬請指派專人(熟悉財產擺放位置)協同辦理盤點工作。
三、倘有任何問題,請洽詢總務處保管組金慧珠(分機:8671)。
聯絡方式: 保管組金小姐 07-5919071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