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本(104)年4月15日起,本學期廢品庫房開放繳回時間為每週三下午2~4點,請各單位依下列說明配合辦理,至紉公誼。
便 函 MEMORANDUM
受文者 TO:本校各單位
日期 DATE: 104.04.10
副本抄送 COPY TO:
發文者 FROM:總務處保管組
主旨說明
RESPECTFULLY THE FOLLOWING MESSAGE IS BROUGHT TO YOU:
主旨:自本(104)年4月15日起,本學期廢品庫房開放繳回時間為每週三下午2~4點,請各單位依下列說明配合辦理,至紉公誼。
說明:
一、自本(104)年4月15日起,本學期廢品庫房開放時間:每週三下午2~4點,惠請各單位配合辦理。(請先以電話與保管組聯絡確認繳回時間)。
二、繳回前請確認廠牌、規格、型號及財產標籤是否正確,確認無誤後,請依約定時間攜帶核准報廢通知單,將廢品繳回保管組庫房(庫房位置:圖資大樓B2)。
三、廢品繳回清點後再據以辦理除帳程序。
四、依據98~100年教育部事務檢核實地訪查結果函示,配合資訊安全實施,電腦等資訊設備報廢後,資料應確實清除,避免資料外洩。爰此,報廢財物中若有「電腦及可儲存資料之資訊設備」者,務請確實將其重新格式化,並於所附報廢單空白處註明『資料已清除』,由保管(使用)人核章後,再予繳回。
五、本案聯絡人:黃秋霞、分機:8672
受文者 TO:本校各單位
日期 DATE: 104.04.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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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者 FROM:總務處保管組
主旨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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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自本(104)年4月15日起,本學期廢品庫房開放繳回時間為每週三下午2~4點,請各單位依下列說明配合辦理,至紉公誼。
說明:
一、自本(104)年4月15日起,本學期廢品庫房開放時間:每週三下午2~4點,惠請各單位配合辦理。(請先以電話與保管組聯絡確認繳回時間)。
二、繳回前請確認廠牌、規格、型號及財產標籤是否正確,確認無誤後,請依約定時間攜帶核准報廢通知單,將廢品繳回保管組庫房(庫房位置:圖資大樓B2)。
三、廢品繳回清點後再據以辦理除帳程序。
四、依據98~100年教育部事務檢核實地訪查結果函示,配合資訊安全實施,電腦等資訊設備報廢後,資料應確實清除,避免資料外洩。爰此,報廢財物中若有「電腦及可儲存資料之資訊設備」者,務請確實將其重新格式化,並於所附報廢單空白處註明『資料已清除』,由保管(使用)人核章後,再予繳回。
五、本案聯絡人:黃秋霞、分機:8672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