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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調整

主旨:內政部營建署函為89年度(含)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94年度(含)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,自104年12月23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1.347%調整為年息1.277%一案,轉請查照。

說明: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4年12月29日營署財字第1042921945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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