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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8月11日修正發布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部分條文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5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20080141號函辦理公告。
二、旨揭條文為因應實務執行需要及現況問題,調整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相關規範。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8月11日以環署訓字第1126104149號令修正發布。
三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命令條文)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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