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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主計總處中部辦公園區訂於112年3月27日起遷移至新址

主旨:行政院主計總處中部辦公園區訂於112年3月27日起遷移至新址辦公一案。
說明: 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7日臺教秘(三)字第1120029125號書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112年3月15日主秘事字第1120800376號函辦理。
二、行政院主計總處112年3月27日起遷移至新址:540218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1-1號辦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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