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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修正本校財物管理作業規範部分條文(代管資產部分)

一、修正條文為本校財產物品管理作業規範手冊五、作業程序說明
  (二)財物移轉第2點,代管資產部分。
二、本修正案以總務處文稿編號0992100250簽陳核定在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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